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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10 14:09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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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我厅印发《2021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政务服务改革有关重点任务的通知》(宁政办函〔2020〕14号)有关要求,宁夏人社系统2020年6月印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全面开展快办行动。具体要求做到“八办”,即“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上门办、就近办、一卡办、免申即办”。
    跨省办就是以规范办事指南为基础,推动33个人社高频事项异地可办;上门办就是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代办服务、上门服务;就近办就是发挥银行、基层平台网点多等优势,推动人社服务下沉、就近可办;一卡办就是以“全服务上网”“全数据共享”为基础,推动以社保卡为载体实现“全业务用卡”;免申即办就是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探索实现“政策找企、政策找人”,“打包办”主要围绕10个群众和企业眼中的“一件事”进行“打包”,即企业招用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保卡10个“一件事”,要求做到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受理、一次办成服务,实现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提速办”要求11个高频事项“提速”,即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含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失业保险服务)、社会保障卡申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11个事项办理时限提速均超过50%。
    二、什么是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许可登记等事项时,以书面形式将法律法规规定证明的义务或者证明条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由申请人书面进行承诺,已经符合这些条件、标准和要求,同时也愿意承担承诺不实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就不再索要证明,直接予以办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5号)明确: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三、什么是乡镇(街道)赋权事项?
    2021年1月自治区人社厅印发《关于做好人社系统乡镇(街道)赋权事项的实施意见》(宁人社发〔2021〕15号),为进一步完善宁夏人社系统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加快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基层审批、服务效率,全面落实“就近办”,以中宁县、青铜峡市、彭阳县为试点,从受理、审核、决定、送达四个方面,将经办全流程拆解,根据实际情况赋权乡镇(街道)基层服务网点19个政务服务事项,群众企业可直接在家门口就近快速办事。
    四、什么是“121”建设发展规划?
    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121”信息化建设发展,“1”即建设一个人社大数据中心;“2”即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系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两大系统;“1”即实现人社数字化转型。
    五、什么是“金保二期”工程?
    “金保二期”即“金保工程”二期项目,依托全区统一的人社基本公共服务系统,2021年底前完成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与自治区“互联网+监管”平台对接,不断提升我区农民工精准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水平;实施全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基于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系统,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升级建设,实现社会保险数据汇聚整合;积极打造国家级工伤及职业伤害保障信息化示范平台,2021年底前全面提升工伤保险区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服务能力。
    六、人社系统“跨省通办”建设进度如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总体部署,2020年底前需实现“跨省通办”的17个事项已经全面完成,截止目前宁夏人社系统47个事项已经可以“跨省通办”,推出5个“闽宁通办”高频服务事项,要求2021年底前实现的“跨省通办”事项完成1个,其余事项根据宁夏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进度,将逐步实现“区内通办”“跨省通办”。
    七、“电子证照”推行情况如何?

    从2021年4月起,以自治区级政务服务窗口为试点,向中央驻宁企业、自治区属企业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发放“电子退休证”,试点单位的退休职工可直接通过“我的宁夏”手机app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并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号)规定,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数据共享,分群体分层级向基层推行电子退休证,逐步实现“中央驻宁企业、自治区属企业退休职工和市、县企业退休职工”全覆盖,“增量”和“存量”全覆盖,切实推进人社公共服务“少跑路、就近办、一次办”,有效增强群众的体验感,提升服务质量。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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