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职业人才评价中心网站
主页 > 他山之石 > 海南:8个社保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海南:8个社保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2021-06-23 10:05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0
      海南社保在“减证便民”行动中,对8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14种证明材料,同时直接取消12个事项的11种证明材料,让群众“少跑腿”甚至“零跑腿”。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8个事项分别是:单位基本信息变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异地就医住院散单报销申请、在职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离退休人员死亡丧抚金和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这些事项涉及的证明材料共有14种。

      申请人在办理上述8个事项时,如果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则按业务办事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选择承诺方式办理,省社保服务中心将设定依据、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等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即可办理业务。但申请人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减证便民”行动取消12个事项的证明材料,所涉事项见图。(易宗平)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91号

联系电话:0951-5111090 邮编:750001

网站备案:宁ICP备19000868号-1     版权所有©职业人才评价中心_宁夏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网 20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