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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中青年人才深造补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15:04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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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人社函〔2022〕70号


各市县(区)党委人才办(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工程,根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意见》(宁党发〔2022〕6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宁党办〔2020〕48号)要求,现就组织申报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中青年人才深造补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
    (一)申报范围
    1.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全区各级各类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不含中央驻宁单位)预引进“双一流”大学优秀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含自主培养、公派留学、单位委培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预引进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自治区9个中南部县(区)〔包括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以及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纳入中部干旱带西部片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预引进优秀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所学专业为引进单位急需紧缺的学科(专业),重点引进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电子信息、新型材料、绿色食品、清洁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和现代煤化工、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现代纺织、现代物流、现代金融、涉外贸易、法律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2.用人单位已与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承诺毕业后在预引进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
    3.预引进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科研机构以及海外各类高校在读优秀博士硕士实行“一事一议”。
    (三)填报资料
    1.《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申报表》(附件1)、《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汇总表》(附件2);
    2.预引进协议。
    二、关于申报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
    (一)申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企事业单位重点从已入选的自治区青年托举、青年拔尖、青年领军人才和自治区科技奖、社科奖等获得者中的中青年人才中选派,优先支持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学科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赴外研修深造。近3年已参加公派出国留学“西部项目”“西部之光”、自治区青年人才赴外访学研修项目等资助人员不再重复申报。每个单位申报人数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名。
    申报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深造人员为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深造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3.深造形式为全脱产学习,深造期限为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学历教育不包括在内。
    4.深造单位原则上为国内重点院校、科研院所、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大中型科技创新企业及东部发达省市相关单位。
    (三)填报材料。
    1.派出单位公函、接收单位公函或深造协议;
    2.《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申请表》(附件3)、《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汇总表》(附件4)。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
    (一)组织申报。各市、县(区)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送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自治区属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同意后,分别报送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单位在选送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时,要统筹考虑,将自行联系深造与组织统一派遣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选送深造人员的质量。
    (二)审查审核。各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本级组织、宣传、教育、工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对所属部门(单位)上报的申报补助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补助人员建议名单。
    (三)研究审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级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补助人员建议名单进行复审,提交厅务会议研究审定。
    (四)公示兑现。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审定的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拨付补助经费,并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经费支持。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预引进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分别连续资助1-3年;中青年人才赴外深造按每人最高3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足3万元的据实申报)。其中,预引进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学习生活支出,资助资金一次性拨付预引进单位,预引进单位按年度拨付给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赴外深造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深造人员学习、生活、工作、学术、交流、食宿、交通、文章、著作等支出。
    四、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开展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中青年人才深造,是自治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各级申报单位要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报资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引进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由9个中南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通过定期公布需求、常年办理签约的方式引导更多优秀学子来宁工作,预引进硕士毕业到事业单位工作没有空编的,可通过“先进后出”的办法解决。
    (二)认真审核。各地级市、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三)按时报送。全区事业、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要及时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相关资料,报送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五大行业主管部门。申报通知及填报表格可到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nx.gov.cn/)“人事人才”栏下载。
    自治区原则上每年集中研究两批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中青年人才深造补助事宜,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请各地市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将审核汇总后的补助人员建议名单(含汇总表电子版),以正式文件及时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自治区主管单位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 赫金贵
    电话:0951-5099198、5099010(传真)
    邮箱:nxrcb5099082@163.com
    2. 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业务联系电话
    银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0951—6888902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0952—2010868
    吴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0953—2036318
    固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0954—2076783
    中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电话:0955—7063946
    3. 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业务联系电话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干部处 赵海文 电话:0951—6669524
    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处     秦  芳 电话:0951—5559062
    自治区工信厅人事处     周  雷 电话:0951—6363461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樊高峰 电话:0951—5169812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王  娟 电话:0951—6035703

    附件:1.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申请表
          2.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补助汇总表
          3.自治区中青年人才研修补助申请表
          4.自治区中青年人才赴区外深造补助汇总表
          5.2022年自治区预引进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及中青年人才深造名额分配表


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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