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职业人才评价中心网站
主页 > 新闻资讯 > 最新政策 > 地方层面 >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5 10:39 信息来源: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0

宁人社函〔2021〕242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进一步促进我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1〕10号)要求,现就开展全区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举措,聚焦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关切和期盼,坚持政策支持与服务保障并举,普遍服务与特别帮扶并行,统筹资源力量,全力开展攻坚,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解决求职中的困难和问题,集中促进就业创业。
    通过实施实名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2021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通过实施常态化失业管理服务,使有求职意愿的失业青年及时得到针对性就业帮扶;通过实施服务攻坚,实现青年失业水平稳中有降。
    二、行动主题
    暖心助航  就创青春。
    三、行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服务对象
    (一)2021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对象信息通过教育部门移交、求职登记小程序、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走访等渠道获取。
    (二)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服务对象信息通过线上失业登记服务平台、线下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渠道获取。
    上述两类服务对象以下统称毕业生。
    五、主要措施
    (一)强化岗位信息供给。各地要掌握当地企业用工需求状况,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征集发布就业岗位信息,加大岗位推介力度,持续向毕业生推送岗位信息,做到精准到人、精准到岗。加密线上线下招聘,丰富行业专业、直播带岗等特色招聘,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灵活组织现场招聘会,每月举办1次综合性的招聘活动,定期开展专业或行业专场招聘活动。要常态化在宁夏公共招聘网归集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学历、专业等信息筛查,剔除无效信息,提升招聘精准度。
    (二)启动专项职业指导。各地要组织职业指导师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就业指导服务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诊断等服务,重点针对慢就业、缓就业毕业生,了解分析原因,进行分类指导引导,合理规划就业预期。组织毕业生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从电子信息科技、新型材料、清洁能源、智能制造等产业筛选一批企业,为毕业生提供观摩交流、跟岗学习机会,增强职业认知、感受职业发展。
    (三)集中开展职业培训。各地要深入实施“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推进高质量职业培训,提升毕业生职业发展能力,支持毕业生参加线上技能培训。要充分调动企业、培训机构优质资源,引导毕业生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创业培训、新职业培训等,对有培训需求的应培尽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四)扩大就业实习见习。各地要加大毕业生到机关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毕业生及时报名参与,要细化工作措施,做好实习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毕业生实习社保补贴政策。各地要多渠道募集见习岗位,动员国有企业、经济技术开发区优质企业,经营稳定、信誉良好的民营企业作为就业见习基地,发布目录和岗位清单,举办见习宣传推介、专场招募、双向洽谈活动,将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及时组织到见习活动中。
    (五)扎实做好困难帮扶。各地要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对脱贫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毕业生及长期失业毕业生等群体开展专项帮扶。根据就业困难状况和需求,分类制定帮扶计划,提供“一人一策”帮扶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对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利用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至少一人就业,帮助一批残疾毕业生就业,帮扶一批长期失业毕业生融入就业市场。
    (六)加大就业权益保护。各地要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与录用的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要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畅通维权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以求职、培训、创业为名义的非法借贷行为。
    (七)强化政策宣传落实。各地要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活动,举办就业创业推介活动,为毕业生分析解读就业创业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将政策清单、补贴标准、申领流程、受理机构等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广泛宣传,对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依申请发放,推广运用线上补贴申领平台,对符合条件提出申请的及时兑现。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把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抓落实、求实效、解难题贯穿就业服务行动全过程。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就业服务行动工作计划,充实细化工作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工作进展情况作为每月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调度会内容。
    就业服务行动结束后,五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并填写《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于2022年1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尹志礼  丁杰  
    联系电话:(0951)5099029  8238686
    电子邮箱:414865893@qq.com
 
    附件: 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情况汇总表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点击下载附件.docx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91号

联系电话:0951-5111090 邮编:750001

网站备案:宁ICP备19000868号-1     版权所有©职业人才评价中心_宁夏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网 20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