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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拟认定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20 09:54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社厅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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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0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规发〔2020〕4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规字〔2021〕1号)要求,经各地推荐,资料核查、实地查验、诚实守信核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会议研究,拟认定吕继仁、贺东亮、张帆、张俊杰、王少波、赵洪武、闵丽莉、邢东志、王向上、伏国军10个自治区创业指导师工作室。
      现将以上10个创业指导师工作室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报。举报电话:(0951)5045792、5099016。接受电话或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举报人保密。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将取消其认定资格。
      来信来访地址: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银川市兴庆区南薰西街365号),邮编:750001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11月30日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91号

联系电话:0951-5111090 邮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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