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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第一批人社保障领域包容免罚清单出炉 45项行为“首违不罚”“首违轻罚”
发布日期:2021-08-24 11:19 信息来源:新消息报 浏览量: 字体: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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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裴艳)8月2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消息,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人社厅制定了第一批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包容免罚清单。  

    据介绍,人社厅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拒绝或者拖延签订集体合同等28种轻微违法行为设定免罚情形;对不支持召开职工大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以担保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17项违法行为设定减轻处罚情形,首次建立用人单位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无心之失”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  
 
    依据《包容免罚清单》可享受免罚或减轻处罚“特权”的轻微违法行为具体分为两类:一是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轻微并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二是用人单位首次违法并限期整改,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减轻处罚。同时,《包容免罚清单》中对每项轻微违法行为均严格界定了适用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违法行为才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  
 

    记者了解到,“免罚”并不等同于“免责”,对适用“免罚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仍需加强对违法主体的宣传教育,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柔性方式,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开展各类执法活动。

 

 

       来源:新消息报(2021-08-24)

       http://www.nxrb.cn/szb/pc/navigation_005001004/2021/08/24/04/14299269347150971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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